预计明年,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将面临“大棒”拷问,而绿色环保企业有望享受税、费减免等“胡萝卜”的滋味。昨日,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会在我市拉开帷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上透露,备受关注的《循环经济法》将在明年2月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及税收政策正在积极研究之中。
关键词:政绩考核
循环经济成地方考核硬指标
解振华说,目前我国国内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难以支撑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因此,立足现实国情,以法律的形式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已势在必行。预计明年2月份,《循环经济法》将正式出台。
“法规出台后,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负责人政绩考核。”解振华透露,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并要把循环经济评价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关键词:规划编制
对高能耗行业“约束并重”
《循环经济法》中的首要内容是规划编制。解振华说,法规出台后,将要求各地区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制度。规划内容包括规划目标、适用范围、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明确规定,资源循环利用率、污染物排放强度等指标。
“地方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时,首先要求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在地区的产业发展政策上,要求制定严格市场准入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标准,限制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发展。”
“对于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还将编制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解振华说,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化工、建材等主要工业行业资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其中大企业在资源消耗中又占很大比重。为此,将制定专项规划严管这些重点行业。
关键词:奖励基金
节能企业可享税、费优惠
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中还专设有激励措施。解振华说,各级地方政府都将要求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在税收方面,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活动将给予一定优惠。比如废气、废水已经实现零排放的企业有望免交排污费,对于绿色产品、清洁产品等可给予较低的消费税率等。
“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仅靠行政强制手段是不够的,必须依法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解振华说,今年就有70多亿元的奖励基金用于鼓励节能。以后,将陆续建立更多的激励措施,以此调动各行业的积极性,激励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主动地探索推进循环经济。
3年后污水处置率将达90%
城市生活垃圾100%焚烧发电
到2010年,重庆的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上升25个百分点。昨日,在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奇帆透露,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投入500多亿元用于生态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
黄奇帆介绍,过去5年期间,我市共投入200多亿元用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搬迁改造了39户环境污染企业,对全市1万多辆公交车辆及出租车实行了CNG改造,全市5000多个采石场搬迁出主城,500多万户居民的生活燃料实现了“煤改气”。主城区的空气质量大幅提升,较直辖之初多了整整100天。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庆段27个断面水质均满足二类标准。重庆现在的污水处置率为6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年后污水处置率达90%,垃圾无害化处理超过70%。黄奇帆说。
主城区已启动第二座垃圾发电厂的新建工作,未来3~5年,主城区的生活垃圾将全部用于焚烧发电。据市经委人士介绍,目前主城区一天大约能产生300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如果都用于焚烧发电,将解决10万户居民的生活用电。100%循环利用。
明年我市重点治理汽车尾气排放
2008年,我市的环保“四大行动”任务有29项条款内容。相比今年的51项条款,删减了22项条款。这一变化引起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唐尧的关注。唐教授称,如此大规模的瘦身计划,既是对效率化执法的追求,也表明了政府由“宣示”性向“常态”执法的转变。
据悉,明年的环保“四大行动”任务,大量的日常性工作被删除,如主城区码头优化调整方案,建设27个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示范工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村貌改造工程、建立建筑工地现场作业值班制度等。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称,此举旨在为环保部门腾出精力,以应对和解决新出现的污染问题。比如,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上升,我市汽车尾气造成的二氧化氮污染呈上升趋势,明年“四大行动”将加入这一新任务。
“目标的删减不是对环境保护的不重视,反而是让环保执法更多地实现常态执法的体现。”唐尧说,以往政府在制定各种目标时,往往会追求其“宣示”效果,加入各种目标,实际却对相关工作促进不大。此次的大幅度任务删减,表明市政府在制定未来目标时,加入了更多实效性的考虑,不再把各种日常性的工作也“宣示”进方案,这是注重执法效率的体现。
“少了更多‘宣示性’的‘四大行动’目标将更加有作用。”唐尧举例说明,比如“禁止在主城重点控制区新建燃煤锅炉”这项内容已经实施了多年,得到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和约束效果,这就是常态执法。而把它剔除在明年“四大行动”目标之外,表明这项任务已进入了日常化工作程序。(时代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