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涉嫌贿选被台法院传讯 将于14日出庭作证(2004.1.8)

2004年01月08日 10:18 7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陈水扁涉嫌贿选被台法院传讯 将于14日出庭作证   继李登辉前不久曾以台湾前领导人的身份为“兴票案”出庭作证后,陈水扁下周可能将成为首位被传讯的现任台湾最高领导人。昨日上午,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李子春已向陈水扁签发传票,台“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黄 志芳中午表示,传票通知14日上午9时30分出庭作证,“陈总统”已将原订行程取消,亲自出席。   去年7月,被称为台湾“大选”前哨战的花莲举行县长“补选”,民进党参选人游盈隆提出,在当选后将发放“头目津贴”每人5000元,被民众检举涉嫌贿选。检方认为,民进党提出头目津贴“政策支票”的决策过程中,民进党主席陈水扁与“副秘书长”李进勇等人应当知悉,因此以“证人”身份请陈水扁到庭说明,协助厘清真相。据了解,去年李进勇曾被传讯到庭,说明头目津贴是“政策支票”,并非“政策买票”。   台“总统府”昨日上午也发表声明,强调“陈总统”当时只是辅选角色,与候选人的特定政见并无关连,但对花莲地检署为侦办案件之需要,“总统”会坚守尊重司法之立场。   对于李子春的动作,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兼发言人陈松吉表示,地检署尊重检察官个人,也相信检察官的能力,对于要传讯何人到案,检察官自有考量,地检署不会干预。检察官李子春的认知是,陈水扁身兼民进党主席,游盈隆所提的“政策支票”,就整个决策的过程中,陈水扁应该相当清楚。因此,他希望以“证人”身份请民进党主席陈水扁到庭说明,协助检方调查。   花莲地检署发言人陈松吉说,地检署尊重检察官个人,且相信检察官能力,原则上不干涉个案,至于检察官传讯谁?相信检察官最清楚。李子春的两张传票都是跳过书记官直接到邮局投寄的,一张寄给民进党,一张寄给“总统府”,而且都没有经过检察长,因此后续的效应,还有待观察。 (东华技术部:025-84208666-1823、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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