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金银管理项目取消行政审批

2003年12月17日 10:45 219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对国务院部门其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论证。经研究,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406项行政审批项目,另将82项行政审批项目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监管和衔接等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电子政务建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人 民 银 行 131 黄金收购许可证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73号) 132 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审批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73号) 133 黄金供应审批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 134 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329号) 135 白银进出口(境)审批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白银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414号)                        来源:中国黄金协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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