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望从事股票业务 三部银行法草案提请三审(2003.12.24)

2003年12月24日 9:2 7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银行有望从事股票业务 三部银行法草案提请三审 中国金属集团网 银行业三部法律昨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三审。根据修改草案三审稿对《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的修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将有法律空间。   另外,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草案三审稿将增加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规定,具体办法将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昨天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了对这三部法律的审议结果。关于《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她说,该法律已经实施8年,随着形势的变化,商业银行的业务将会有新的拓展,要看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鉴于目前金融监管水平还不高,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只能逐步放开,并要有严格的规范。法律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的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要卡死,应对此留下适当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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