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铝子公司精箔公司整体吸收铝箔公司

2010年04月26日 15:4 504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东阳光铝为整合下属子公司铝箔公司与精箔公司业务,由精箔公司整体吸收铝箔公司。合并完成后,公司在合并后的精箔公司持股比例仍为55%,精箔公司作为吸收方,继续经营,铝箔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将依法注销。
  东阳光铝4月26日发布公告称,为整合公司下属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与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业务,促进公司协调发展,董事会同意精箔公司与铝箔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合并,批准此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方式,由精箔公司整体吸收铝箔公司。
  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在合并后的精箔公司持股比例仍为55%,股东权益不变,精箔公司作为吸收方,继续经营,铝箔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将依法注销。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京平先生批准合并的具体方案及代表公司签署此次合并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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