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家:回收利用,利乐应承担更多责任
2009年12月07日 8:54 4530次浏览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分类: 铝资讯
自从11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刊发 《销售270亿包 利乐包装袋仅回收1成》一文以来,利乐包装袋的回收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各大媒体也积极进行了后续报道。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向记者表示,“回收利用是利乐不能回避的责任。
日前,利乐中国副总裁杨斌在北京接受采访,她表示,铝塑分离技术并不是问题,在国外已经有了成熟的技术,但由于需要该技术要求利乐包装回收量大且稳定,因此无法适用于当前的中国。利乐中国于是在2007年参与研发了新技术。据了解,截至目前为止,已经有两条铝塑分解线在中国建成。不过由于目前类似工厂利润微薄,从上游拾荒者到加工者对利乐包的兴趣都不大。
与利乐合作的再生利用企业都有着完备的水处理措施,用于处理牛奶残留。“利乐包装回收利用后制成的板材我们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杨斌说。
董金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生产企业责任制延伸到对产品最终处理负责,这是发展趋势,而生产企业将是第一责任人。
乳业专家王丁棉对此也抱相同观点。“谁污染谁负责。”他认为,在包装物的回收上,利乐应该加大资金投入。董金狮则建议利乐完全可以寻找一家合作企业,自己提供资金,由该公司全权负责利乐包装的回收,但“这个企业一定要有合理的盈利模式”。
“只有收费的对象是包装使用企业时,才会逼它去更加慎重的选择供应商,尽量减少成本,从而产生环保效果。”杨斌说。但王丁棉对此并不赞同。他表示,对环保投入要追溯到生产商、供应商,成本可以转嫁给使用者,但生产企业需要真正的环保投入。
而对此杨斌则认为,仅对利乐提出要求有失公平,利乐包装的回收不是光砸钱就能解决问题的,更是一个回收体系的问题。她表示,《循环经济法》虽然出台,但缺乏更多操作细则的支撑,而政府在垃圾回收上需要建立一个连贯的体系,特别是垃圾分类,企业与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更有待提高。杨斌还表示,政府若出台环保方面的措施,利乐将会积极的配合支持。
责任编辑:wure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ehengw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