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2008年08月25日 15:55 1167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据上海证券报8月25日消息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煤炭、原油等能源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给我国的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问题。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如何应对高价能源成为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
国际油价今年如同坐了“过山车”。纽约商品交易所轻质原油期货价格在年初“破百”,7月11日创下每桶147.27美元盘中新高。近期则急转直下,短短一个多月内盘中跌破每桶112美元。但这一价格与一年前相比也上涨了60%。
受严峻的能源供需形势、国际油价高涨带动替代能源价格上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价格今年也持续高位运行。上半年国内原煤、烟煤和无烟煤的煤炭价格指数分别累计上涨21.7%、21.4%和23.0%。
我国从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全国销售电价自7月1日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自8月20日起,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说,这些举措对于逐步理顺能源产品价格关系,保障供应,进一步抑制不合理需求,将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早已明确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制定了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电价改革方案,建立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能源价格尚未完全市场化。
为了遏制煤价过快上涨,国家发改委今年连续两次出台煤炭价格干预措施: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车板价)均以今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明确要求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虽然短期内,国家对快速上涨的电煤价格进行了临时行政干预,但由市场供求决定煤炭价格的趋势不会改变,国家对能源、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趋势不会改变。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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