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从结果上严控新股发行节奏

2008年09月10日 8:36 114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针对招商证券IPO过会在市场中引发的担忧情绪,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监管部门始终并将继续执行“平衡资金供求,控制新股发行节奏”这一既定原则,从结果上控制新股发行节奏。
  所谓从“结果”上控制新股发行节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解释说,“新股上发审会和真正的发行之间还有一段距离,两者不是一回事。”按照规定,企业申报合格的上市材料之后,必须在一定的时期之内进入发审程序。通过发审会审核之后,需要从监管层拿到批文,才能启动发行程序。发行审核工作需要遵守相应的规范,每个流程和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它是证监会日常行政许可工作中的一项。“控制发行节奏,平衡资金供求”,是指从企业IPO申请过会后到在交易所挂牌前的这一环节上进行控制。
  这一点从相关统计数据中得到了证实。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今年共有73家企业完成了首发上市。其中,前6个月有59家,平均每月发行10家。7、8两个月总共发行了14家,分别是9家和5家。
  这位发言人还明确指出,控制发行规模也属于控制发行节奏的内容之一。在控制新股发行数量的同时,发行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将适当地受到控制。
  除了根据市场变化对发行节奏进行一定控制外,这位发言人还指出,作为深化市场机制作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在发行监管工作中特别重视培育资本约束机制。所谓资本约束机制包括发行人和投资人两个方面。从发行人来看,它应根据市场情况来确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等。而在新股发行上,则应进一步强化投资人在约束机制上的作用。
  针对现行的询价制度,这位发言人表示,这其中可能存在一些误解。2005年以来实行的询价制到目前为止运行是有效的,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最高定价水平,这个制度目前没有计划进行大的改动。但下一步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询价机构不正当行为的监管,例如“高报低不买”、“低报高也买”等。如查实有此类行为,证监会将考虑取消其在这次发行上战略配售资格,甚至是永久取消其询价机构资格。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ehengw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