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大对边境贸易发展政策支持力度

2008年10月31日 8:37 142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记者昨(30)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国家将采取财税、投资等优惠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方面,我国将自2008年11月1日起,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的办法替代现行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的政策,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专项用于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
  其他政策还包括:提高边境地区边民互市进口免税额度。自2008年11月1日起,将边民互市进口的生活用品免税额度提高到每人每日人民币8000元。支持边境特殊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对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比照执行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在制定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宏观布局规划的过程中,将对在边境地区申请设立具有保税功能、货物从境内区外入区享受退税政策的跨境经济合作区的问题予以统筹考虑。同时,我国将进一步减轻边贸企业负担,对涉及边境贸易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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